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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港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时间:2023-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阅读量:  【字号: | |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9日在港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达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获国家级先进集体表彰1个、先进个人表彰 2人次,连续4年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自治区级先进集体表彰1个、先进个人表彰2人次;获市级先进集体表彰9个、先进个人表彰22人次

一、服务中心大局能动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全体干警结对帮扶脱贫户、监测户157603人,派出3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帮助协调落实项目1个,落实村委办公场所改造和办公经费1.71万元。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起来,救助农村地区因案致贫的受害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9万元。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联合工商联7个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人。指定专门负责服务企业工作挂点联系8家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服务工作。

有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战,与行政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和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对6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64万元,补种树木3300株。

二、聚焦党的二十大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紧扣抓好党的二十大维稳主线,聚焦平安港南建设,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毫不松懈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建立完善办案机制,推进精细化办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信息网络、矿产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整治,助力推进源头治理。起诉涉恶犯罪1人,结合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2件。

依法有力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1207,批准和决定逮捕 608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5642,起诉 345439。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起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6,追回赃款843万多元。依法惩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起诉24人,办理一起10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涉案金额20亿余元。严厉打击侵犯人身权利犯罪,起诉42人。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13人。从严打击毒品犯罪,起诉34

综合施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党建引领网格管理“红格善治工程”全体党员回到所住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活动,为民办实事47件组织干警350人次下沉社区、村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接待群众信访139件(次)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加强发案原因调查,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组织干警发动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948人次,筑牢反诈防护网。深入乡镇、学校等开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普法宣传15次,制作发布普法短剧7部。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2人。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商店2家,整治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药店2家。

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主动救助遭受不法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害2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5万元。聚焦人民群众的事,通过司法办案,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1其中办理的贵港市一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1万余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的态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心理辅导等专项帮教110人次。针对监护人失职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40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9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针对一些宾馆、酒店等场所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开展整治检察建议,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同时,向辖区所有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发放强制报告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坚决守护司法公平正义生命线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扎实抓好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 88.77%(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 93.12%,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 99.43%建立侦查监督平台,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协作机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撤案15监督立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17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1件次纠正漏捕 51提起抗诉 1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案件117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10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办案,追回赃款852万多元。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48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4件,制发检察建议8,均获采纳。持续加强对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作出民事支持起诉决定16支持起诉首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案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认真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执行活动及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件,其中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发出检察建议10,均获采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力度,立案办理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9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法院判决支持公益诉讼请求11件(含2021年起诉案件5件),追偿损失近163万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一处水源保护区存在的违规搭建构筑物、违法取水等问题依法履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督促税务部门依法对法院一起执行案所得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5.4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清理一个水库死鱼1000多斤,消除水污染隐患。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全员学习培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汇报重大事项9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用好宣传阵地,讲好检察故事,宣传工作获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制定沟通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问题6件。开展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违规吃喝自查自纠,开展廉政家访37次,构建家庭反腐防线1名干警家属荣获广西“廉洁家属”称号。

持之以恒推进队伍素能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办理案件257件、主持公开听证11件次。坚持党建引领,建立+业务例会制度,促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学习培训46班次417人次。抓好干警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6项荣誉表彰1名干警荣获贵港市“十佳党员教育好讲师”称号。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执法司法活动40次。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深化阳光司法,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85件、重要案件信息70件、法律文书37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发布检察信息2659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还不够精准,服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要进一步抓实抓细。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奋力打造富美康寿的现代化新港南贡献检察力量

一、牢记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学习培训的“第一课”“必修课”,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心、铸于魂、践于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以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正创新,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监管,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牢记法治责任,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群体性、敏感性等涉及安全稳定的案件。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推平安港南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

三、牢记检察责任,着力抓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积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着力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牢记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案件管理和检察人员考核。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促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主动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示范区奋力打造富美康寿的现代化新港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注:《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意见》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7月1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区《实施意见》,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的更高要求,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与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广西贡献。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令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2161日起正式发文推广,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规定,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办案人员依法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允许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决不允许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模糊、立场摇摆,对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态度暧昧、不敢发声亮剑四、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决不允许违反三个规定,请托说情打招呼,不如实记录报告,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五、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六、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决不允许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七、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决不允许对黑恶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八、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决不允许逐利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滥用侦查措施、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权,插手经济纠纷九、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决不允许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十、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政法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数字检察:是指检察机关运用数字赋能深化法律监督,通过数据共享、线索归集、类案办理,能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数字监督思维、理念、程序、效应的集成、跨越、引领、再造、重塑性变革。借助检察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从办理个案中发现规律性问题,通过归纳特点、要素,开发应用性监督模型,从海量数据中筛选出批量类案监督线索,再从类案问题中归纳分析发现执法司法、制度机制、管理衔接等方面存在的系统性漏洞,提出对应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另一方面,通过运用大数据办案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介入社会治理。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为抓手,深化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多方协调互动、优势互补、双赢多赢共赢的法治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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