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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
时间:2020-10-12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阅读量:  【字号: | |

 

   

 

第一部分: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六个方面: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为行政单位,部门决算单位构成1个,没有下设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670.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9.81万元, 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15.39万元,增长24.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89.8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15.39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 “两房”建设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8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18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18年度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8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80.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办案开支减少导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结转。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670.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09.15万元, 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31.61万元,增长25.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1586.8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检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上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案方面的项目支出以及“两房”建设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61.35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提高了人员工资和提高了办案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4万元:根据上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有一人退休。

3.住房保障支出7.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56万元,83.19%,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保障缴费归到公共安全支出进行决算。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年末结转和结余60.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0.34万元,下降25.01%,主要原因是办案开支稍有增加。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09.1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31.63万元,增长25.96%其中:基本支出749.62万元,项目支出859.53万元。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85%

(一)行政运行支出(检察)年初预算为594.74万元,支出决算为73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3%主要用于我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检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上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案方面的项目支出。与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是提高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370.9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9%主要用于我院为完成各项办案工作任务、保障办案业务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案件管理中心工作支出、法警工作经费支出、派驻乡镇检察室业务经费,办公、政工、技术等综合部门工作经费支出等与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是提高了办案经费

(三)两房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4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主要用于我院两房建设支出。与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是本级财政追加该项目的经费

(四)检察监督支出年初预算为73.4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主要用于我院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等部门的业务支出。如检方承担举证责任工作经费支出;强制措施中的指定监视居住经费支出;移送案件证据材料的经费支出;申请专家、证人出庭的经费支出等。与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是减少了办案经费

(五)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5.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5%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与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是有一人退休,减少缴纳医疗保险

(六)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我院建设楼顶绿化工程。与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是上级追加该项目经费。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9.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1%。主要原因是提高了人员奖金,故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5%与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是减少了办案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是该项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年初未列入预算。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支出决算1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

 “三公”经费2019年初预算18万元,实际支出14.9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1万元,降低17.22%;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0.18万元,降低1.19%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与2018年支出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我院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万元,平均每辆1.0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8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公务接待费2019年初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0.9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1万元,降低77.5%;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0.18万元,降低16.67%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5万元,比2018年增加4.07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用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历史遗留未处理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3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政法转移支付业务办案经费项目资金”和“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采购项目资金”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都是政法转移支付业务经费,是用于日常办案开支及采购政法业务装备以保证我院开展办案业务工作。项目开始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制定项目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项目方案,积极开展工作,按章办事,最终我院能够保障业务装备及时到位,保证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能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9.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19年整体支出可以维持部门基本运转需要,确保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年底人员经费无结余;节约使用“三公”经费,无超预算支出情况;按规定完成查办、审查监督等业务,2019年受理案件639件,结案611件,结案率95.62%,办案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当事人对检察院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院政法转移支付业务办案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分为95分,我院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办案经费预算安排的能力有待提高。建议以后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要更加合理安排预算,使资金用到实处。我院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分为100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目前有一部分装备还是由自治区级检察院进行招投标和组织验收,时间较长。建议继续下放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职能,以便于项目的开展。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589.8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四、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1,586.84

五、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七、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7

14.34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7.9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0

0.00

 

23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1,589.81

本年支出合计

52

1,609.1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80.3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60.98

 

27

 

 

55

 

总计

28

1,670.13

总计

56

1,670.1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589.81

1,589.81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67.50

1,567.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567.50

1,567.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734.71

734.71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77.31

377.31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386.48

386.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10

  检察监督

69.00

69.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34

14.3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34

14.3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34

14.3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97

7.97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7.97

7.97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7.97

7.97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609.15

749.62

859.53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86.84

735.28

851.56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586.84

735.28

851.56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735.28

735.28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6.08

0.00

396.08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386.48

0.00

386.48

0.00

0.00

0.00

 

2040410

  检察监督

69.00

0.00

69.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34

14.34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34

14.34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34

14.34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97

0.00

7.97

0.00

0.00

0.00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7.97

0.00

7.97

0.00

0.00

0.00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7.97

0.00

7.97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589.8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2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1,586.84

1,586.84

0.00

 

 

5

 

五、教育支出

34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0.00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8

14.34

14.34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7.97

7.97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23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1,589.81

本年支出合计

53

1,609.15

1,609.15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80.32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60.98

60.98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80.32

 

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6

 

 

 

 

 

28

 

 

57

 

 

 

 

总计

29

1,670.13

总计

58

1,670.13

1,670.13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609.15

749.62

859.5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86.84

735.28

851.56

 

20404

检察

1,586.84

735.28

851.56

 

2040401

  行政运行

735.28

735.28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6.08

0.00

396.08

 

2040409

  “两房”建设

386.48

0.00

386.48

 

2040410

  检察监督

69.00

0.00

69.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34

14.34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34

14.34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34

14.34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97

0.00

7.97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7.97

0.00

7.97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7.97

0.00

7.9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64.1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0.3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01.09

30201

  办公费

10.8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60.69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145.27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10.95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0.35

30206

  电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5.61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34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0

30211

  差旅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39.9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17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9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4.6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6

  赠与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6.91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57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2.12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669.27

公用经费合计

80.3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8.00

0.00

18.00

0.00

14.00

4.00

14.90

0.00

14.00

0.00

14.00

0.9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注:由于报表数字以万元为单位,明细数据采用四舍五入,合计数尾数可能存在误差。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办案费采购绩效评价体系评分表

被评价单位: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被评价项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办案费                 评价人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建议满分值

自评得分

备注

一、业务指标

目标设定

充分性

项目设立是否附带批文、文件等依据,该项5分。文件依据不充分的,不得分。

5

5

 

合理性

项目设立是否合理、符合客观实际,该项5分。设立不合理,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不得分。

5

5

 

目标完成

完成率

计算公式: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得6分,按年度目标的未完成任务百分比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6

6

 

完成质量

由项目验收的结果(质量等级)来具体衡量:“优良”的计分为5×100%,“合格”的计分为5×60%,“不合格”计0分。

5

5

 

组织管理

制度保障

建立完整项目资料和按时验收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5,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3

3

 

条件保障

是否制定有工作计划,计划条理清晰,内容详尽的,得3分。

3

3

 

责任明确

是否落实到专人负责,落实专人负责的,得5分。

5

5

 

二、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

计算公式:(实际拨付金额÷计划投入资金)×10

10

10

 

资金支出

资金使用率

资金使用率=实际支出/实际到位资金。99%15分;95%99%10分;85%95%8分;75%85%5分;75%0

15

10

 

支出的相符性

按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项目经费收支是否平衡;支出调整是否合理。每项计3分。如果其中一项为否定,则该指标计0

9

9

 

支出的合规性

抽查支出中无违反财经、财务管理制度的计5分,否则计0

5

5

 

会计信息

真实性

无违背会计规则和无会计规则的执行偏差的计5分,否则计0

5

5

 

及时性

能及时提供相关报表资料,对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等计3分,不能每次按时提供的,按及时率比例计算得分:(按时上报财务报表等资料次数÷应上报财务报表等资料次数)×3

3

3

 

财务管理

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等计5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按资金拨付手续完备率比例计分:(复核审批手续的拨付金额÷项目总支出金额)×5

5

5

 

资产管理

制度的健全性

具备健全、完整和合法的资产管理制度计3分,无则计0

3

3

 

制度的有效性

按固定资产核算准确比例计算得分:(实际固定资产÷账面固定资产)×3

3

3

 

三、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服务对象满意度

是否保障业务装备的及时到位,保证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能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社会平等、公平、平安发展。单位职工对装备到位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0

10

 

  

100

95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采购绩效评价体系评分表

被评价单位: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被评价项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专项经费                 评价人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建议满分值

自评得分

备注

一、业务指标

目标设定

充分性

项目设立是否附带批文、文件等依据,该项5分。文件依据不充分的,不得分。

5

5

 

合理性

项目设立是否合理、符合客观实际,该项5分。设立不合理,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不得分。

5

5

 

目标完成

完成率

计算公式: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得6分,按年度目标的未完成任务百分比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6

6

 

完成质量

由项目验收的结果(质量等级)来具体衡量:“优良”的计分为5×100%,“合格”的计分为5×60%,“不合格”计0分。

5

5

 

组织管理

制度保障

建立完整项目资料和按时验收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5,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3

3

 

条件保障

是否制定有工作计划,计划条理清晰,内容详尽的,得3分。

3

3

 

责任明确

是否落实到专人负责,落实专人负责的,得5分。

5

5

 

二、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

计算公式:(实际拨付金额÷计划投入资金)×10

10

10

 

资金支出

资金使用率

资金使用率=实际支出/实际到位资金。99%15分;95%99%10分;85%95%8分;75%85%5分;75%0

15

15

 

支出的相符性

按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项目经费收支是否平衡;支出调整是否合理。每项计3分。如果其中一项为否定,则该指标计0

9

9

 

支出的合规性

抽查支出中无违反财经、财务管理制度的计5分,否则计0

5

5

 

会计信息

真实性

无违背会计规则和无会计规则的执行偏差的计5分,否则计0

5

5

 

及时性

能及时提供相关报表资料,对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等计3分,不能每次按时提供的,按及时率比例计算得分:(按时上报财务报表等资料次数÷应上报财务报表等资料次数)×3

3

3

 

财务管理

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等计5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按资金拨付手续完备率比例计分:(复核审批手续的拨付金额÷项目总支出金额)×5

5

5

 

资产管理

制度的健全性

具备健全、完整和合法的资产管理制度计3分,无则计0

3

3

 

制度的有效性

按固定资产核算准确比例计算得分:(实际固定资产÷账面固定资产)×3

3

3

 

三、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服务对象满意度

是否保障业务装备的及时到位,保证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能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社会平等、公平、平安发展。单位职工对装备到位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0

1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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