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新时代先进模范崇高精神,激励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新担当新作为,持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港南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18年以来,港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港南区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共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表彰36个,其中市级22个,自治区级11个,国家级3个;41人次获市级表彰,7人次获自治区级表彰,3人次获全国性表彰。
荣誉鼓舞人心,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下一步,港南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持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