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整日无所事事,没钱可用时,竟将他人的财物说成是自己所有,并将他人的物品当“废品”卖掉,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杨某其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杨某其因没有工作,平时没有经济来源,没钱可用后便想通过盗窃赚钱。2022年1月8日,杨某其往一个码头方向闲逛,寻找盗窃目标。在走到码头位置的时候,杨某其看到有一条吊机的吊臂放在江边,便想卖掉吊臂获利。于是就欺骗废旧店老板钟某军说放置在码头的一条吊臂是其所有,询问钟某军是否可以回收,随后两人商议好第二天去码头回收吊臂。
第二天,钟某军和其大哥便分别开着三轮车到杨某其定位的码头,商量好以2200元的价格回收整个吊臂后,钟某军和其大哥就用液化氧气割机切割吊臂。在切割完后,两人分两车用电动三轮车将吊臂运走并出售。
钟某军和其大哥在运第二车的路上,被吊机司机发现并拦住,钟某军打电话叫杨某其过来,吊车司机打电话跟老板说明情况后,老板让其报警。随后,杨某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千万不可通过违法犯罪的方式获取钱财。在此提醒,在回收废品时,要擦亮眼睛,注意辨别物品来源,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销赃“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