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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冒充女子诈骗网恋对象17万多元被起诉
时间:2022-04-24  作者:冯金燕  新闻来源:办公室  阅读量:  【字号: | |

  在网络上邂逅自己的意中人,心甘情愿地给自己的爱人转账,你以为这是一场甜甜的恋爱,没想到却是不法分子处心积虑的骗局。 

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杨某硕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杨某硕使用其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个微信号,在网上通过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认识了受害人李某。杨某硕在微信里使用其他女孩子的照片,自称自己是女孩子,并与李某在聊天过程中逐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2021年4月,在取得李某的信任后,杨某硕以开钢琴培训班需要投资为由向李某借钱。三个月后,杨某硕谎称自己的钱被学生家长骗走,以需要钱找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借口再次向李某借钱。之后,当杨某硕再次以各种理由向李某借钱时,李某怀疑自己被骗,不再借钱给杨某硕,并向其索要之前的借款。然而,两人网恋后,李某曾将自己的裸照发给杨某硕,杨某硕索取钱财无果后,便威胁李某要将他的裸照发到网上,以此多次向李某索取钱财。后来,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硕隐瞒真相,在微信冒充女子,多次以各种虚假借口骗取受害人李某钱财共17万多元,并将骗取的钱财用于各种开销。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女子诈骗他人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应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温馨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要谨慎,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迷惑,在没有真正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之前,不要轻易地确定恋爱关系,更不要轻易地给网恋对象转账汇款。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果发现自己被网络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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