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入毒门深似海,珍爱生命永不沾。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却铤而走险,吸毒贩毒,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卢某欢、李某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022年1月份,被告人李某从他人处购买了300元份量的毒品海洛因,到家后,把买来的毒品分装成8粒,由其妻子卢某欢卖给其他吸毒人员。2022年1月24日20时许,卢某欢在家附近将2粒价值200元的毒品海洛因卖给林某峰。当晚22时许,卢某欢在该处收取了林某峰200元毒资,欲将两粒毒品海洛因交给林某峰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当场从卢某欢身上搜出现金400元,当场查获海洛因包子4个,净重0.13克。经尿检,卢某欢、李某呈吗啡阳性。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卢某欢、李某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依法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温馨提示
毒品不仅危害健康、祸及家庭,而且诱发犯罪、危害社会。对贩卖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认清毒品的危害,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共同营造绿色和谐、健康无毒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