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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与多名男子摆酒“结婚”,诈骗近40万元被公诉
时间:2023-06-06  作者:石玉芳  新闻来源:办公室  阅读量:  【字号: | |

一名已婚女子,为了获取钱财供自己挥霍,隐瞒真实姓名,先后与多名男子“结婚”办酒席,骗取多人钱财近40万元。

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陆某霞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021年11月份开始,已婚女子陆某霞(育有两女),其化名“小兰”,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吴某华,之后就和吴某华同居在一起。同居一段时间后,两人在11月底正式办理了结婚酒席。在同居期间,每次吴某华提出要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陆某霞便找各种理由拒绝。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陆某霞以自己女儿生病、彩礼、装修等理由骗取吴某华6万元。2022年1月份,陆某霞离开了吴某华家。

陆某霞离开吴某华家后,在2022年春节期间,经媒婆介绍认识了黄某正。很快,陆某霞便以结婚的名义与黄某正同居在一起,5月份,两人便正式办酒“结婚”。同居期间,黄某正叫陆某霞去领取结婚证时,陆某霞就编造说家里有老人去世了,在这期间不能领证,以此拖延时间。之后,陆某霞虚构自己怀孕的事实,博取黄某正家人的信任,并多次以要给女儿生活费、父母生日、老家装修等理由骗取黄某正20万多元。同年10月至12月期间,陆某霞还以自己孕检、买车为由骗取了黄某正的婶婶韦某容8万多元。

陆某霞在与黄某正同居期间,为了骗取更多的钱来用,又向曾经的相亲对象陈某超示爱,借着陈某超想和她结婚的心态,假装称年底就去登记结婚,骗取陈某超的信任。在2022年9月份至2023年1月份期间,陆某霞编造父亲过世、自己生病、房子装修等理由骗取陈某超2万多元。2022年2月,陆某霞还以同样的方法,骗取了相亲对象覃某联将近2万元。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陆某霞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陆某霞提起公诉。

温馨提示

如今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往往以男方迫切结婚的心态,通过与男方摆酒结婚取得对方信任,再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交友要谨慎,不管是在网络交友还是在现实相亲中,都要注意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切莫被花言巧语蒙骗。同时要提高警惕,在对方索要钱财时,要特别注意留心防范,多方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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